马戏团大象出逃,美城市交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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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我不!”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是真诚!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娜哈跟往常一样,习惯性的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双手抓着云初的新蹼头,大声的喊着“驾驾驾。”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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