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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目的又是什么呢?”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等到冬天,这个小子会被冻死的。”掌固张安瞅着云初那个大的过分的窗户跟门笑了起来。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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