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人,谁来扛起“豫菜之都”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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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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