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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乱起?是什么意思?”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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