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靳创民帽子打捞上岸,疑把帽子扔河里造跳河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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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不许学!”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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