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添加,最大的“科技与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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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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