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代”为何总难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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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云……”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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