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红”的飞盘,为何“污名”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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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张安给云初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离开了,尽管云初提出约饭的要求,还是被张安给拒绝了。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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