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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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