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有风的地方》刘亦菲李现踏上追寻自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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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是真诚!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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