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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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