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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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沙洲!”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