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全网最冷门专业”,当甲骨文毕业生走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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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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