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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所以,很多名家教授出来的弟子,在方正这种一心只想着如何光耀门楣的人看来,就是一个个憨包。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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