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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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龟兹!”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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