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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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