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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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自从被回纥少年跟大尾羊恩爱过程辣眼睛辣的受不了之后。云初就开始殴打那些喜欢在他面前跟大尾巴羊恩爱的少年。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这也太唯心了吧?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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