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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方正带来的醋芹在大唐也是家喻户晓的一种菜式,据说是大唐已经去世的司空魏征最喜欢的一道菜,传闻太宗皇帝为了讨好魏征,特意派人满世界找了最好的醋芹送给魏征,目的在于让他以后少说点他的不是。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云初对老羊皮道:“没有那么苦,自己的快乐需要自己用双手去博取,博取不得的人才会感到痛苦。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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