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座万亿城市,一年多了13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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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如果说,以上的部门下达的文书仅仅是务虚的一般性政务,那么,大唐西州官署,安西军都护府的公文要求就非常的具体了。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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