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瑞遍访中亚五国,有个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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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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