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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用水化开之后,有一股子淡淡的药草香,娜哈闻到这股子味道之后,立刻就安静下来了,还示意云初给她多涂抹一些。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老羊皮很自然的点点头道:“你说的一点没错,就算唐人目前拥有的不是最好的,他们也会千方百计的去从别的地方找到最好的,最终为己用。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老羊皮说着话就把一个羊皮包袱丢给他。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西州刺史则是一个叫做何书同的一个四品官,从文书上来看,此人的存在感很低。出自西州刺史府的文书大多是刺史属下的司户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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