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17天后,甘宇和父母在医院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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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裴东风笑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你豁出命去办吗?”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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