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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长须壶正何远山笑道:“既然方正说他一嘴的关中话,关中那么大,如何就肯定他是长安人氏呢?”
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倒买倒卖的玉石生意,香料生意,以及金属制成品,当然,干这些生意的隋人大多跟唐军将领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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