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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大纛的出现,就预示着白羊部全族已经抵达了龟兹。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大唐统领一州之地的刺史才四品官呢,而屋子里这位殴打小舅子的四品官,不仅仅是四品官,人家还是大唐一位尊贵的贵族——周至县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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