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心甘情愿的赔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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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而这两位,昨晚跟着云初混了一顿野菜羊肉馅饺子之后,三人已经是可以拉出去割鸡头,烧黄纸的亲兄弟了。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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