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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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吃旱獭!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云……”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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