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砍单一边涨价,汽车芯片上演“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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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塞来玛避开云初目光,瞅着继续跟老狼一起玩耍的娜哈道:“你从来就不是塞人,更不是回纥人,你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云初,你是唐人。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某一个部族的女子太多了,男子太少,老羊皮就会带走这个部族里的女子送去男多女少的部族,把换来的男子送到少男子的部族。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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