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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云初相信自己一定能经得住官府审查的,这就是云初不愿意使用老羊皮给的办法的原因。
前面八个人是可以从衙门里领取钱粮的,后边三个只能说是靠着衙门吃饭的闲散人员。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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