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连斯基被美媒评为“年度梦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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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张安给云初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离开了,尽管云初提出约饭的要求,还是被张安给拒绝了。
而这两位,昨晚跟着云初混了一顿野菜羊肉馅饺子之后,三人已经是可以拉出去割鸡头,烧黄纸的亲兄弟了。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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