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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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