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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目的又是什么呢?”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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