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字的“养老院日记”,让她收获一大批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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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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