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您紧张吗?”“不紧张,没啥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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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大唐天子李世民认为,商贾不事生产,依靠低买高卖获利,乃是盘剥百姓者。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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