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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我不!”
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昔日多少还有几分繁华的龟兹大市场,如今连鬼影子都看不见几个,何远山这一次发狠了,就连在集市上跳舞的胡姬都要上到城墙上搬运木料跟石块。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比如——吃旱獭!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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