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被免职三个多月后,他被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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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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