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主旋律剧“平民史诗”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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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会抹平的。”
凯与旋舵主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云初微微一笑。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尔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尔。”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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