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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这是一种非常平和的权力交接方式,十多万人的回纥部落为这一次的权力交接仅仅死了不到一千人,可见,比粟特勤在这之前做了非常多的工作。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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