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北京“爷们儿”马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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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大关令衙门就不缺少牛羊肉,所以,云初一整天都在弄牛肉干,羊肉干,跟牛油炒面。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娜哈是例外!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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