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会患上“文字讨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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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是真诚!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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