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吃粪和解”,因为小恶魔不能被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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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云初立刻恢复了谦卑状态,不过,他清楚的知道,唐人男子成亲的年纪绝对不是二十岁!!!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龟兹!”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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