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从阎王手上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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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何远山是几人中的智囊,立刻就跳起来道:“你是说这个斧头的主人出关的时候带的是一柄铁斧头,回去的时候换上了一柄金斧头?”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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