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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当云初成为唐人之后,再上唐人户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他现在也在为官府效力,自然在加入户籍这件事上要做到完美才好。
“沙洲!”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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