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跑完”的马拉松:一支年轻队伍和久违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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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裴东风爵爷呢?”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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