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34年后,“罗立芬”想重新成为“汪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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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今天不一样。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这一次阿史那贺鲁疯了,他纠集了两万帐突厥人来势汹汹,现如今,就在天山的那一边,很快就要来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可惜,老羊皮说了名字之后,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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