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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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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