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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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