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黄金”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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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老羊皮也不是一个纯粹不讲理的人,在发现云初心情激荡之后,就同意了云初分食这盆白米饭的要求。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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