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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爷娘……”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沙洲!”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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