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说脱口秀:欲成网红 必须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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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目标是哪里?”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所以,不如让阿史那贺鲁自己把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完,最好让他们的人聚合在一起,好让武侯大将军一鼓而灭。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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