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不新 “上门做饭”能否一直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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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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